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等权利,有“无袍法官”之称。“人民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镇平23日在北京说。

  记者从最高法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等,夯实事实认定的民意基础,增进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

  牟某虐待案显示,牟某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节恶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审理法院对其依法量刑。据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该案时为合议庭定罪量刑提供朴素的民意支撑。

  “评议时,我从两性相处应该互敬互爱的朴素认知出发,结合基层工作经历,对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独立作出判断,重点围绕是否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某的行为和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发表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参与审理该案的人民陪审员李文云在发布会上说。

  另据介绍,在参加审理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时,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向两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发问,重点核实了监护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交友范围与网络行为的监管情况,完整还原了监护人“重物质供给、轻品德培育”的客观事实,为合议庭准确认定侵权责任夯实基础。

  为切实保障民众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孙镇平表示,人民法院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准确把握参审范围,严格落实个案随机抽取要求和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规定,“一般在不超过30件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建立参审案件数量超限预警、熔断机制,确保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平等享有参审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侍东波表示,人民法院将持续健全完善以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为依托的法官指引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愿发言、敢发言、善发言。(完)